搬家先列清單 避免估價糾紛
【曾敬德╱台北報導】不少民眾順利買到房屋,準備開心搬到新家時,卻常在搬運過程中,遇到搬家公司變相加價等不愉快經驗,根據統計,搬家糾紛佔所有投訴案件1~2成,其中包括估價與實際價格落差過大,與步行距離額外收費等,崔媽媽提醒,民眾與搬家公司簽約時,要先看清楚所有收費項目。
剛搬完家的黃小姐,透過電腦線上估價,搬家公司告知搬運費用為2500元,但後來須動用3.49噸貨車才能完全裝載,搬家公司便向黃小姐收取3800元搬家費,黃小姐認為與估價的價格落差過大,造成雙方不愉快。
詢問車型降低誤會
最好的方式,是先請搬家公司到家裡確認搬運物品數量,若只能透過電話估價,至少要詢問車型,因為不同大小的貨車,收費價格也不一樣。
另外,針對步行距離,也有不同收費標準。步行距離在20公尺內,大部分搬家公司都不會收費,但有些集合式住宅,從地下室到大門,須換2次電梯,搬家公司就會對此多收費用,簽約時要先看過合約上所有收費項目






